個別報名系統

使用考生

備註

簡章個別購買系統 欲參加本學年度甄選入學之所有考生

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

※系統操作手冊

欲參加本學年度甄選入學之所有非應屆畢業生
  1. 應屆畢業生報名資格統一由就讀學校登錄,非應屆畢業生一律向本委員會個別報名
  2. 非應屆畢業生須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及四技二專統測准考證號碼,進行個人報名資料輸入並完成確定送出由系統列印考生調查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3. 未登錄資格或未繳寄相關證明文件之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
  4. 本系統開放時間:106.4.19(三)10:00起至106.5.11(四)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6.5.11(四) 24:00止)
高中(職)在校學業成績證明查詢作業 欲參加本學年度甄選入學之所有考生
  1. 106.5.12(五)10:00起至 106.5.24(三)17:00止
  2. 期間為24小時開放, 最後1日系統開放僅至17:00止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報名資格登錄系統寄送資格審查文件之全體考生
  1. 106.5.24(三)10:00起開放查詢
  2. 資格審查複查至106.5.25(四)12:00止

第一階段報名

※系統操作手冊

通過資格審查之個別報名考生
  1. 高職學校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一律向本委員會個別報名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於個別報名期間採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惟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者,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且不予退費,請考生特別留意
  2. 考生須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及四技二專統測准考證號碼登入,下載報名費繳款帳號;並於106.6.1(四)24:00前完成繳費,方能上網報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每筆匯款單僅限考生本人使用,不可合併繳費(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減免60%報名費)
  3. 繳費成功 2小時後,即可於106.6.2(五)17:00前登入系統,於可報名甄選群(類別)中選擇申請至多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完成後確定送出資料,請列印「完成甄選入學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確認單」,自行留存備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申請資料
  4. 本系統開放時間:106.5.25(四)10:00起至106.6.2(五)17:00止
    ※報名手續完成後,由系統產生通行碼配發予考生,供登入後續作業系統之用,請考生妥善保存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中華電信語音查榜服務 完成第一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1. 中華電信預約與即時查榜相關說明請按此連結
    ※市話請撥 020303536
    ※中華電信手機號碼直撥536
    ※其他電信公司手機號碼撥 0911-536536
  2. 簡訊預約:106.6.3(六)10:00起106.6.5(一)10:00止
  3. 語音查榜:106.6.5(一)10:00起
統一入學測驗複查考生申請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更正 申請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複查,獲級分更正考生
  1. 僅限已完成本招生第一階段報名之考生,因申請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複查並獲級分更正,而欲變更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者。
  2. .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根據申請考生「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變更申請表」辦理更正,原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即作廢無效。本委員會將以E-MAIL或傳真通知更正後之校系科(組)、學程,考生須於106年6月2日18:00前回傳「完成甄選入學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確認單」,以備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複查之用;變更申請僅限一次,逾期概不受理。未依規定回傳者,本委員會概以考生「第一階段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變更申請表」辦理第一階段篩選,考生亦不得申請篩選結果複查。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完成第一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1. 106.6.5(一)10:00起開放查詢
  2. 篩選結果複查至106.6.6(二)12:00止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備審資料上傳作業)

※操作影音教學檔(mp4檔)(YouTube)

※系統操作手冊

※宣導文宣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
  1. 考生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校系科(組)、學程,其甄選群(類)別為電機電子群電機類、電機電子群資電類、商業與管理群、資管類、外語群英語類、外語群日語類之考生,第二階段備審資料採取網路上傳方式繳交;請依「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2. 考生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校系科(組)、學程,如非屬前列辦理「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之甄選群(類)別者,應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前,以紙本郵寄方式將備審資料繳交至該甄選學校,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依「紙本郵寄備審資料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3. 本系統開放時間:
    106.6.5(一)10:00起~106.6.9(五)17:00止
    請考生特別注意,作業期間為24小時開放,但最後1日僅開放至17:00
甄選總成績查詢 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 106.6.30(五)10:00起~106.7.5(三) 12:00止開放查詢
正備取生名單查詢 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 106.7.3(一)10:00起~106.7.6(四) 17:00止開放查詢

登記就讀志願序

※系統操作手冊

各校所有甄選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1. 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本委員會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2. 凡未依規定時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 本系統開放時間:106.7.6(四)10:00起至106.7.10(一)17:00止
登記就讀志願序中華電信語音查榜服務 各校所有甄選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1. 中華電信預約與即時查榜相關說明請按此連結
    ※市話請撥 020303536
    ※中華電信手機號碼直撥536
    ※其他電信公司手機號碼撥 0911-536536
  2. 簡訊預約:106.7.7(五)10:00起106.7.13(四)10:00止
  3. 語音查榜:106.7.13(四)10:00起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考生個人查詢

依委員學校查詢

統一分發最低錄取標準

各校所有甄選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1. 106.7.13(四)10:00起開放查詢
  2. 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3.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至106.7.14(五)12: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