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學校/專科學校/國中學校
  • 103.10.31
    104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包括:(1)推薦報名資格之在校學業成績(採計至畢業前一學期之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在各科(組)、學程由前20%以內改為前30%以內;(2)各高級職業學校可推薦符合推薦報名資格考生人數由現行至多8名增加為至多10名;(3)原公告排名比序項目之第6比序新增「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含專題組及創意組)」,競賽獲獎採計年度為自103年度(含)以後之年度;(4)自104學年度起,不另寄發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考生如未上網查詢,而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提醒各高級職業學校,校內甄選規則及機制務必明定校內參與遴選之學生資格條件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