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資訊
  • 112.06.07
    提醒參加本招生之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如發現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六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仍應於申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繳交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指定項目甄審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