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04
    依本會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18號函,有關「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1小時得0.5分(積分上限15分,計30小時);僅適用參加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