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作業系統使用說明
  1. 本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之網路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繳款帳號查詢及網路登記志願序均採網路作業方式辦理;考生須依簡章規定時間登入技優保送作業系統,在線上完成資料登錄及確定送出,並從系統列印相關表件及郵寄,以辦理技優保送之資格審查、報名及網路登記志願序作業。
  2. 技優保送作業系統訂於113年2月19日(星期一)10:00正式上線,請考生特別留意。(各系統開放時間請參閱注意事項)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4. 建議考生務必事先詳閱招生簡章及各系統操作參考手冊,並點選技優保送入學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
    【練習版系統開放時間:113年1月15日(星期一)10:00起至113年2月15日(星期四)17:00止】各系統練習版均使用預設通行碼資料,身分證號:A123456789、出生年月日:940101及通行碼:ABCD1234,僅供考生練習之用;所有練習過程之操作資料均不予儲存。考生仍須於各系統正式開放使用時,於規定時限內,依規定方式完成各項作業。
  5. 建議及提醒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覽不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技優保送作業系統 對象 注意事項

報名系統

【練習版】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保送入學招生之考生練習使用

練習版開放時間:
113.1.15(星期一)10:00至113.2.15(星期四)17:00止

報名系統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保送入學招生之所有考生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13.2.19(星期一)10:00起至113.2.22(星期四)17:00止
    ※請注意最後一日僅開放至17:00,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13.2.22(星期四)24:00止】。
  2. 考生須以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錄報名資格(含基本資料及競賽證照資料);在確定送出後,由系統列印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快遞或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3. 符合報名資格考生,除可選擇「不限類別」報名外,其他可報名之招生類別中至多選擇1個招生類別報名。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4. 未登錄或未繳寄資格審查文件者,視同放棄參加本學年度技優保送入學招生,考生不得異議。
  5. 考生若僅完成網路報名資料確定送出但未於規定期限內將報名資料郵寄至本委員會,視同放棄報名本招生。

資格審查結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及成績排名查詢

參加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1. 113.2.29(星期四)10:00起開放查詢。
  2. 資格審查結果複查及成績排名複查至113.3.1(星期五)12:00前。

繳款帳號查詢及繳款單列印系統

【練習版】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保送入學招生之考生練習使用 練習版開放時間:
113.1.15(星期一)10:00至113.2.15(星期四)17:00止

繳款帳號查詢及繳款單列印系統

通過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含免繳費之低收入戶考生)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13.3.6(星期三)10:00起至113.3.8(星期五)24:00止
    ※請注意報名繳費最後1日【113.3.8(星期五)】15:30之後,不得以郵局匯款繳費(限以ATM轉帳),避免因郵局隔日處理匯款超過繳費期限,而影響報名結果。
  2. 繳費2小時後,可再進入系統查詢是否繳費成功。

網路登記志願序系統

【練習版】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保送入學招生之考生練習使用 練習版開放時間:
113.1.15(星期一)10:00至113.2.15(星期四)17:00止

網路登記志願序系統

通過資格審查並完成繳費(含免繳費)之所有考生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13.3.11(星期一)10:00起至113.3.13(星期三)17:00止,考生確認繳費成功後,即可登入本系統,請注意最後一日僅開放至17:00
  2. 考生須登入系統登記校系科(組)、學程(至多50個志願,含99不限類別志願),並務必在113.3.13(星期三)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確定送出後才可列印「登記志願表」。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登記志願。
  3. 登記志願表,請自行下載留存,系統關閉後,將無法提供下載及列印功能。

分發放榜

分發錄取名單及標準一覽表

已完成網路登記志願序之所有考生
  1. 分發放榜113.3.19(星期二)10:00起開放查詢。
  2. 分發結果複查至113.3.20(星期三)12:00前。
  3. 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113.3.27(星期三)17:00前】;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報到者,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