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5.20
    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時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考生,須於系統開放時間豋入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一~六學期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其中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如有疑義者,應配合校內輔導程序儘速檢視並詳細核對,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