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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04
因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考生,屬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個案,無法全程參加111年4月30日、5月1日之統測考試者,
欲參加聯合登記分發時,應於111年7月19日10:00起~7月25日24:00止,至「考生作業系統/4.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完成繳費。
【專案考生必繳申請表件】
※專案考生於111年7月19日10:00起~7月25日17:00止,檢附以下必繳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必繳1:「A.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專案考生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確診證明文件
(包含: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連結申請系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等)
重要說明:
※已通過「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資格審查」統測專案考生,確診證明文件不須重複繳交。
專案考生欲參加聯合登記分發應變方案者,須未獲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分發錄取;或獲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分發錄取生已報到者,須依各甄選學校所訂報到截止日前,向所報到甄選學校聲明放棄分發錄取報到資格,始得參加。
※經審查通過者,始具統測專案考生資格,即不另區分報考身分,以本項資格參加本招生。
必繳2:「B.志願順序表」
※限以報名統測之考試群(類)別於招生簡章可登記招生群類別之校系 科(組)、學程,至多選填登記6個志願(含順序)報名
必繳3:「C.自傳、讀書計畫、在校歷年成績單」等備審資料
【繳交方式】
由考生分別製作前項備審各項資料(A、B、C三個)PDF格式檔案,檔案大小以4MB為限,以電子郵件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專案考生)寄達本招生管道電子信箱:union42@ntut.edu.tw
並於7月25日17:00前以電話確認與本會收訖。
欲參加聯合登記分發時,應於111年7月19日10:00起~7月25日24:00止,至「考生作業系統/4.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完成繳費。
【專案考生必繳申請表件】
※專案考生於111年7月19日10:00起~7月25日17:00止,檢附以下必繳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必繳1:「A.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專案考生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確診證明文件
(包含: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連結申請系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等)
重要說明:
※已通過「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資格審查」統測專案考生,確診證明文件不須重複繳交。
專案考生欲參加聯合登記分發應變方案者,須未獲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分發錄取;或獲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分發錄取生已報到者,須依各甄選學校所訂報到截止日前,向所報到甄選學校聲明放棄分發錄取報到資格,始得參加。
※經審查通過者,始具統測專案考生資格,即不另區分報考身分,以本項資格參加本招生。
必繳2:「B.志願順序表」
※限以報名統測之考試群(類)別於招生簡章可登記招生群類別之校系 科(組)、學程,至多選填登記6個志願(含順序)報名
必繳3:「C.自傳、讀書計畫、在校歷年成績單」等備審資料
【繳交方式】
由考生分別製作前項備審各項資料(A、B、C三個)PDF格式檔案,檔案大小以4MB為限,以電子郵件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專案考生)寄達本招生管道電子信箱:union42@ntut.edu.tw
並於7月25日17:00前以電話確認與本會收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