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報名系統

使用考生

備註

簡章個人購買系統 欲參加本學年度甄選入學之所有考生 請參閱本會首頁「簡章發售辦法」及「簡章購買系統」

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

欲參加本學年度甄選入學之所有非應屆畢業生
  1. 本系統開放時間:
    107.4.25(三)10:00起至107.5.9(三)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7.5.9(三) 24:00止)
    應屆畢業生報名資格統一由就讀學校登錄,非應屆畢業生一律向本委員會個別報名
  2. 非應屆畢業生須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及四技二專統測准考證號碼,進行個人報名資料輸入並完成確定送出由系統列印考生調查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3. 未登錄資格或未繳寄相關證明文件之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
  4. 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高中(職)在校學業成績證明查詢作業

欲參加本學年度甄選入學之所有考生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07年5月10日(四)10:00起至107年5月17日(四)17:00止
  2. 期間為24小時開放,最後1日系統開放僅至17:00止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報名資格登錄系統寄送資格審查文件之全體考生
  1. 107.5.23(三)10:00起開放查詢
  2. 資格(報名身分)審查複查至107.5.24(四)12:00止

第一階段報名

通過資格審查之個別報名考生
  1. 高職學校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一律向本委員會個別報名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於個別報名期間採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
    惟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者,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且不予退費,請考生特別留意
  2. 考生須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及四技二專統測准考證號碼登入,下載報名費繳款帳號;
    並於107.5.31(四)24:00前完成繳費,方能上網報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每筆匯款單僅限考生本人使用,不可合併繳費(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減免60%報名費)
  3. 繳費成功 2小時後,即可於107.6.1(五)17:00前登入系統,於可報名甄選群(類別)中選擇申請至多3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完成後確定送出資料,請列印「完成甄選入學申請校系科(組)、學程確認單」,自行留存備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申請資料
  4. 本系統開放時間:107.5.25(五)10:00起至107.6.1(五)17:00止
    ※報名手續完成後,由系統產生通行碼配發予考生,供登入後續作業系統之用,請考生妥善保存
  5. 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完成第一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1. 107.6.5(二)10:00起開放查詢
  2. 篩選結果複查至107.6.6(三)12:00止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備審資料上傳作業)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
  1.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均須個別於107年6月5日(二)10:00起,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2. 本系統開放時間: 107.6.5(二)10:00起~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之截止日止 作業期間為24小時開放
  3. 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請詳閱「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4. 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5. 【操作影音教學檔(wmv檔】【YouTube】
  6.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備審資料上傳作業)宣導文宣

甄選總成績查詢

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1. 107.6.19(二) 10:00起~107.7.2(一) 17:00止開放查詢
  2. 各校系科(組)、學程開放查詢起始日,請詳閱「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正備取生名單查詢

完成第二階段報名之全體考生
  1. 107.6.22(五) 10:00起~107.7.4(三) 17:00止開放查詢
  2. 各校系科(組)、學程開放查詢起始日,請詳閱「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

登記就讀志願序

各校所有甄選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1. 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組)、學程,均須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本委員會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2. 凡未依規定時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 本系統開放時間:107.7.4(三)10:00起至107.7.7(六)17:00止
  4. 系統操作參考手冊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個人查詢

-依學校查詢

-各校系科(組)、學程錄取標準

各校所有甄選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1. 107.7.11(三)10:00起開放查詢
  2. 獲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3.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至107.7.12(四)12: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