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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作業系統使用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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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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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 對象 | 注意事項 |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 |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所有考生 |
1.考生須以簡章內所附「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錄報名資格 (含基本資料及競賽證照資料);在確定送出後,由系統列印資格審查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2.未登錄資料或未繳寄審查文件者,視同放棄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考生不得異議。 3.本系統開放時間:102.5.8(星期三)10:00起至102.5.15(星期三)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2.5.15止)。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參加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含優待加分比例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
1.102.5.23(星期四)10:00起開放查詢。 2.通過資格審查者可直接連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作業。 3.資格審查結果複查至102.5.24(星期五)12:00前。 |
網路報名系統 | 通過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
1.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須以「通行碼」先登入本系統,取得繳費帳號,並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於102.5.23(星期四)10:00起至102.5.27(星期一)24:00前完成繳費後,才能上網報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每筆匯款單僅限考生本人使用,不可合併繳費(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優待減免30%) 2.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2.5.23(星期四)10:00起至102.5.28(星期二)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2.5.29(星期三)止)。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3.繳費成功2小時後,考生須重新登入系統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至多5個),並務必在102.5.28(星期二)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確定送出後才可列印完成報名確認單、報考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單及信封封面。※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 4.考生須在102.5.29(星期三)前完成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款,並將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考之各甄審學校(郵戳為憑),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審。 |
甄審總成績查詢 | 所有報名考生 |
1.102.6.18(星期二)10:00起開放查詢。 2.甄審成績複查至102.6.19(星期三)12:00前。 |
甄審結果查詢 | 所有報名考生 |
1.102.6.21(星期五)10:00起開放查詢。 2.所有正取生及備取生均須至「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後,方取得入學資格。 3.甄審結果複查至102.6.24(星期一)12:00前。 |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 | 各校所有技優甄審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
1.本系統開放時間:102.6.25(星期二)10:00起至102.6.27(星期四)17:00止;系統關閉後不再提供列印功能。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2.各校甄審結果公告後,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均須以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經統一分發錄取後,方取得入學資格。 3.完成系統志願序登記後,務必按下「確定送出」,方取得統一分發資格。未上網登記志願或僅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一律不予分發。完成確定送出後,請列印或下載就讀志願表留存。※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登記就讀志願序。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查詢 | 已完成登記就讀志願序之所有錄取生 |
1.102.7.3(星期三)10:00起開放查詢。 2.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102.7.16(星期二)12:00前】;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3.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至102.7.4(星期四)12: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