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6.30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生,必須於109.7.9(四) 12:00前依所分發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並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分發錄取生,甄審學校得直接取消該分發錄取生入學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