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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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
對象 |
注意事項 |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 |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之所有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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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以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錄報名資格(含基本資料及競賽證照資料);在確定送出後,由系統列印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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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錄資料或未繳寄審查文件者,視同放棄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考生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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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開放時間:101.5.10(星期四)10:00起至101.5.17(星期四)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1.5.17止)。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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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參加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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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5(星期五)10:00起開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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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資格審查者可直接連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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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結果複查至101.5.28(星期一)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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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系統 |
通過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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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開放時間:101.5.25(星期五)10:00起至101.5.30(星期三)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1.5.31(星期四)止)。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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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以通行碼先登入本系統,取得繳費帳號,並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於101.5.29(星期二)前完成繳費後,才能上網報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每筆匯款單僅限考生本人使用,不可合併繳費(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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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成功2小時後,考生須重新登入系統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至多5個),並務必在101.5.30(星期三)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確定送出後才可列印完成報名確認單、報考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單及信封封面。※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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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在101.5.31(星期四)前完成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款,並將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考之各甄審學校(郵戳為憑),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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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審總成績查詢 |
所有報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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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19(星期二)10:00起開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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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審成績複查至101.6.20(星期三)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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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審結果查詢 |
所有報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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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22(星期五)10:00起開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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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正取生及備取生均須至「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方取得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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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審結果複查至101.6.25(星期一)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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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 |
各校所有技優甄審錄取生
(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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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開放時間:101.6.26(星期二)10:00起至101.6.28(星期四)17:00止;系統關閉後不再提供列印功能。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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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甄審結果公告後,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均須以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經統一分發錄取,方取得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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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系統志願序登記後,務必按下「確定送出」,方取得統一分發資格。未上網登記志願或僅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一律不予分發。完成確定送出後,請列印或下載就讀志願表留存。※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登記就讀志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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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查詢
最低分發錄取標準
各校分發錄取榜單查詢 |
已完成登記就讀志願序之所有錄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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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4(星期三)10:00起開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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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101.7.18(星期三)中午12:00前】;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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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至101.7.5(星期四)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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