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報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之資格為何?
答: 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含應屆),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資格之學生,並符合招生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定之專業領域、特殊技能、經歷、專長或成就之報名資格條件者【請詳閱招生簡章附錄二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問題2: 要如何報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呢?
答: 參加本招生考生須完成個別網路報名程序,通過報名校系科(組)、學程資格審查後,才具有該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報名資格,並須依簡章規定程序完成指定項目甄審報名。
(1)欲報名本招生之考生,須於107年1月8日(一)10:00起至107年1月11日(四)24:00止,先至報名系統取得繳款帳號,一律繳交報名費新臺幣200元整。
(2)考生於完成繳費後約2小時,須於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重新登入系統輸入個人基本資料、繳費身分別、學歷(力)資格,並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再將報名資格證明文件於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製成PDF檔案並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欲報名的考生應儘早完成繳費,以使後續報名程序有較充裕的作業時間。
(3)通過報名各校系科(組)、學程資格審查之考生,須依各甄審學校所訂時間,完成所欲報名各校系科(組)、學程之「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並確定送出」等步驟,才算完成指定項目甄審報名程序。
(4)相關報名規定及方式悉依招生簡章辦理,請考生務必詳閱;如對上傳文件檔案的內容或製作方式有疑義或需協助服務時,請於每日9:00至17:00止來電本委員會洽詢,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
   
問題3: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可以由學校集體報名嗎?
答: 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採網路「個別報名」方式辦理報名。
   
問題4: 參加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須要先報名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或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嗎?
答: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不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問題5: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符合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資格者,可以報名嗎?
答: 可以。考生務必於107年1月8日(一)10:00起至107年1月11日(四)24:00止,先至報名系統取得繳款帳號,於向本委員會繳交報名費後【報名費繳費截止時間: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才得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及報名校系科(組)、學程,登錄完成後再將報名資格證明文件於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製成PDF檔案並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問題6: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或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可以報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嗎?
答: 可以,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之學生,務必於107年1月8日(一)10:00起至107年1月11日(四)24:00止,先至報名系統取得繳款帳號,於向本委員會繳交報名費後【報名費繳費截止時間: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才得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及報名校系科(組)、學程,登錄完成後再將報名資格證明文件於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製成PDF檔案並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問題7: 於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可以報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嗎?
答: 可以,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之學生,務必於107年1月8日(一)10:00起至107年1月11日(四)24:00止,先至報名系統取得繳款帳號,於向本委員會繳交報名費後【報名費繳費截止時間: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才得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及報名校系科(組)、學程,登錄完成後再將報名資格證明文件於107年1月11日(四)24:00前,製成PDF檔案並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問題8: 於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如何取得,可以報名那些校系科(組)、學程?
答: 考生須於資格審查期間,將報名資格證明文件,製成PDF檔案並上傳至本委員會。經由招生學校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考生方取得同意受理本條款之校系科(組)、學程為志願。
   
問題9: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辦理的時間?
答: 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於107年1月起辦理,招生日程請至本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招生重要日程表或招生簡章查閱。
   
問題10: 如何購買「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簡章」?
答: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不印售紙本簡章,招生簡章於106年12月13日公告,考生可從本委員會網站下載。
   
問題11: 想參加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但要如何知道自己可報名的校系科(組)、學程呢?
答: 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或至本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與下載/各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查詢系統」查詢,若符合該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定之專業領域、特殊技能、經歷、專長或成就之報名資格條件,即可報名該校系科(組)、學程。
   
問題12: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的志願有夜間部的校系科(組)、學程嗎?
答: 沒有,只有日間部的校系科(組)、學程志願。
   
問題13: 符合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資格的學生是否可同時報名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答: (1)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及四技二專技優保送二個入學管道招生時程於107年1月8日至1月11日辦理資格審查作業,符合該入學管道資格之考生,可同時報名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
(2)惟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已參加107學年度四技二專其他入學管道或各校經教育部核准自行辦理之甄審或申請入學並經錄取實際報到者,如欲辦理本招生報到時,須先依前述各該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辦理本招生報到;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及入學資格。
   
問題14: 我已於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並完成報到,是否可參加後續其他各四技二專入學招生管道?
答: 獲分發之錄取生且已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本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或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者,應填妥本簡章附錄九「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向已報到之甄審學校聲明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報名其他各四技二專學校及所有大學校院之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特殊選才錄取及入學資格【報到錄取生聲明放棄錄取入學資格截止時間為107年2月12日(一)12:00前】。
   
問題15: 符合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資格者,最多可報名幾個校系科(組)、學程?
答: 符合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定之報名資格條件,至多選擇5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1個系科(組)、學程【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問題16: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費為多少?
答: (1)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報名費為新臺幣200元整,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用,上限為新臺幣500元整,由各甄審學校自訂(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用請參閱招生簡章附錄二「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之指定項目甄審費欄。)
(2)經審核通過之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80元整,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可減免60%。
(3)經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及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4)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須於報名及資格審查期間登錄繳費身分,並將「繳費身分」證明文件製成PDF檔案,以網路方式上傳至本委員會辦理審查。經審查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才可享免繳本委員會報名費及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則享有減免60%費用之優待;有關報名費退費,則由本委員會依其通過身分之優待比例辦理報名費差額(或全額)退費,考生無須負擔退費手續費。
   
問題17: 參加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之考生,若已完成繳交報名費,但未完成報名資料登錄、未上傳相關報名證明文件或經審查報名資格不符時,可以退費嗎?
答: 不可以,考生應於繳交報名費前審慎考慮參加本招生之意願,及詳閱招生簡章各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資格條件,若已完成繳費,但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資料登錄、未上傳相關報名證明文件,或經審查報名資格不符時,所繳交之報名費亦不退還。
   
問題18: 參加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之考生,若已完成指項目甄審費用匯款,但未於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截止期限前將資料上傳,可以退費嗎?
答: 不可以,考生應於繳費前謹慎考慮,若未於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期限前將資料上傳,雖已完成繳費,亦不算完成報名手續,所繳交之各校指定項目甄審費亦不退還。
   
問題19: 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之錄取正取生、備取生一定要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嗎?
答: 是的。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之錄取正取生、備取生,皆須於107年1月30日(二)10:00起至107年2月1日(四)17:00止,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本委員會統一分發,始可取得入學資格。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及確定送出者,一律不予分發,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問題20: 如果我有2個校系科(組)、學程為正取,3個校系科(組)、學程備取時,要如 何登記就讀志願序呢?
答: 錄取生如同時錄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本委員會依其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如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則取其正取校系科(組)、學程最優先志願分發;如備取校系科(組)、學程志願序於正取校系科(組)、學程之前者,當該備取校系科(組)、學程之正取生分發後尚有缺額時,即進行遞補分發;若該校系科(組)、學程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則不予分發至該校系科(組)、學程。
   
問題21: 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作業時需要上傳那些資料?
答: (1)考生須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學歷(力)資格及3.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等報名資格證明文件PDF檔;如另須辦理繳費優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審查者,則須再上傳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PDF檔,但證明文件中如未含考生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應附加上傳戶口名簿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影本PDF檔。
(2)考生須上傳每1報名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資格條件」及「資格審查繳驗資料注意事項」要求之「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證明文件PDF檔案,若以「屬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含不具學籍自學生)」報名資格報名者,上傳證明文件檔中須含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完成實驗教育證明」影像PDF檔。
(3)考生須上本委員會網站報名系統,列印身分證正反面、學歷(力)資格及申請報名費優待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證明黏貼單」,由考生黏貼各項證明文件影本後,掃描製成影像PDF檔。但報名資格條件之「特殊經歷」或「專業領域成就」無須列印「證明黏貼單」,而由考生自行將須繳驗的證明文件掃描並製成一個影像PDF檔;製作方式可至本委員會網站參考製作教學,各證明文件影像PDF檔,須為清晰可以辨識內容。
(4)相關報名規定及方式悉依招生簡章辦理,請考生務必詳閱;如對上傳資格證明文件檔案的內容或製作方式有疑義或需協助服務時,請於每日9:00至17:00止來電本委員會洽詢,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
   
問題22: 我是否要將校系要求的備審資料中所有項目製作成一個檔案,或分項目製作成個別檔案後再上傳?
答: (1)考生依所報名每一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要求之備審資料(含優待加分項目、繳費證明)等請自行編輯為1個電子檔案(格式為PDF檔),每1校系(組)、學程備審資料之檔案大小,以10MB為限。
(2)考生報名每一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含優待加分項目、繳費證明)如因受限所有上傳檔案大小總和限制而無法全部上傳時,請慎重選擇上傳內容。部分校系科(組)、學程針對備審資料項目,如另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者,考生應依其規定另行繳交,請詳閱附錄二「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
(3)如對備審資料項目內容有疑義考生,可向所報名甄審學校洽詢,或洽詢本委員會;製作方式有疑義或需協助服務時,請於每日9:00至17:00止來電本委員會洽詢,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
   
問題23: 我如何知道製作完成的PDF格式檔案大小為何?
答: 選擇你已製作完成之PDF格式檔案,按滑鼠右鍵,再點選內容鍵,即可看到該檔案之容量。製作方式可至本委員會網站參考製作教學,如對製作方式有疑義或需協助服務時,請於每日9:00至17:00止來電本委員會洽詢,洽詢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
   
問題24: 備審資料檔案只能夠上傳一次嗎?
答: 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於「確定送出」前皆可重複上傳,考生須於所報名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規定之網路上傳備審資料截止日前,完成網路上傳備審資料「確認」作業。備審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定送出。
   
問題25: 我如何確認已完成上傳的備審資料檔案,系統已完整接收?
答: 請於備審資料完成上傳後,請務必執行檢視功能,開啟已上傳的PDF檔案,並確認備審資料檔案內容是否完整及正確。
   
問題26: 我如何確認我已經完成上傳?我已進行確認,但後來想要再修改,該怎麼辦?
答: 報名每一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經考生完成「確定送出」後,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即產生該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確認表」,每一校系科組學程1份;考生可再次登入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查看校系科組、學程的上傳狀態,如果出現備審資料之上傳時間,表示考生已確定送出,該校系已經完成上傳。依招生簡章規定,備審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定送出。
   
問題27: 我有進入系統上傳備審資料,但是未在該校系科(組)、學程規定之網路上傳截止日內確定送出,那算有完成上傳嗎?
答: 僅上傳備審資料未「確定送出」時,本委員會逕於繳交截止日後,將已上傳之備審資料PDF檔並轉送各甄審學校。考生得否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依所報名甄審學校規定辦理,考生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