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作業系統使用說明

  1. 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繳費身分審查、資格審查、網路報名及登記就讀志願序均採網路作業方式辦理;考生須依簡章規定時間登入技優甄審作業系統,在線上完成資料登錄及確定送出,並從系統列印相關表件以辦理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繳費身分審查、資格審查、網路報名及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
  2. 技優甄審作業系統訂於108年4月22日(一)10:00正式上線(各系統開放時間請參閱注意事項),請考生特別留意。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4. 建議考生事先詳閱招生簡章,並點選技優甄審入學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練習版開放時間:108年3月27日(三)10:00起至108年4月16日(二)17:00止】。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儲存,請多加利用。

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注意事項

繳費身分審查系統 練習版開放時間:108.3.27(三)10:00起至108.4.16(二)17:00止。
繳費身分審查系統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08.4.22(一)10:00起至108.4.24(三)17:00止。
  2. 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8.4.24(三)24:00止]
  3. 考生須以自設之「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錄繳費身分。
  4. 經審查通過,始享有報名費與指定項目甄審費優待。
  5. 未於規定時間內登錄身分或身分審查未通過者,均以一般生繳費身分繳費。

  6.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繳費身分審查結果查詢系統

  1. 108.5.2(四)10:00起開放查詢。
  2. 繳費身分審查結果複查至108.5.3(五)12:00前。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 練習版開放時間:108.3.27(三)10:00起至 108.4.16(二)17:00止。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08.5.8(三)10:00起至108.5.14(二)17:00止。
  2. 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8.5.14(二)24:00止]
  3. 考生須以自設之「通行碼」先登入本系統,取得繳費帳號,並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於108.5.8(三)10:00起至108.5.13(一)24:00 前完成繳費後,才能登錄報名資格。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4. 報名費繳款帳號每人皆不同,僅限考生本人使用,不可與他人合併繳費(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優待減免60%)
  5. 考生登入本系統登錄報名資格(含基本資料及競賽證照資料);確定送出後,由系統列印資格審查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6.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已完成繳費,但未登錄資料或未繳寄審查文件者,視同放棄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考生不得異議。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1. 108.5.23(四)10:00起開放查詢。
  2. 通過資格審查者可直接連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作業。
  3. 資格審查結果複查至108.5.24(五)12:00前。
報名系統 練習版開放時間:108.3.27(三)10:00起至 108.4.16(二)17:00止。
報名系統
  1. 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8.5.23(四)10:00起至108.5.28(二)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8.5.29(三)止]。
  2. 考生登入系統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至多5個),並務必在108.5.28(二)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確定送出後才可列印完成報名確認單、報考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單及信封封面。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
  3. 考生須在108.5.29(三)前完成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款,並將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考之各甄審學校(郵戳為憑),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審。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甄審總成績查詢

  1. 108.6.18(二)10:00起開放查詢。
  2. 甄審成績複查至108.6.19(三)12:00前。

甄審結果查詢

  1. 108.6.24(一)10:00起開放查詢。
  2. 所有正取生及備取生均須至「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後,方取得入學資格。
  3. 甄審結果複查至108.6.25(二)12:00前。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 練習版開放時間:108.3.27(三)10:00起至 108.4.16(二)17:00止。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
  1. 本系統開放時間:108.6.26(三)10:00起至108.6.28(五)17:00止;系統關閉後不再提供列印功能。
  2. 各校甄審結果公告後,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均須以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經統一分發錄取後,方取得入學資格。
  3. 完成系統志願序登記後,務必按下「確定送出」,方取得統一分發資格。未上網登記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以未登記論,一律不予分發。完成確定送出後,請列印或下載就讀志願表留存。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登記就讀志願序。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

考生個人查詢

榜單公告(依學校查詢)

各校系科(組)、學程分發錄取標準

  1. 108.7.3(三)10:00起開放查詢。
  2.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至108.7.4(四)12:00前。
  3. 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108.7.12(五)12:00前】;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