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6.08
    提醒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免試生,務必妥善保存志願表以備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時使用,申請分發複查時未檢附志願表者本委員會不予受理;因應疫情防疫之需,避免學生到校,國中應屆畢業生可不須將志願表在6/17前簽名後,繳交給國中老師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