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4.06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39254號函及110年3月26日全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110學年度第4次技術會議辦理,【教育部頒發之「108及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團體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視同競賽成績「優等」獎】,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積分項下納入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