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作業系統使用說明
  1. 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資格審查、報名及登記就讀志願序均採網路作業方式辦理;考生須依簡章規定時間登入技優甄審作業系統,在線上完成資料登錄及確定送出,並從系統列印相關表件以辦理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資格審查、報名及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
  2. 技優甄審作業系統訂於103年5月7日(星期三)10:00正式上線(各系統開放時間請參閱注意事項),請考生特別留意。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招生簡章規定為準。
  4. 建議考生事先詳閱招生簡章,並點選技優甄審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練習版開放時間:103年3月26日(星期三)10:00 起至103年4月18日(星期五)17:00止】。 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儲存,請多加利用。

103學年度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技優甄審作業系統 對象 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

欲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之所有考生 1.考生須以簡章內所附「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錄報名資格 (含基本資料及競賽證照資料);在確定送出後,由系統列印資格審查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委員會審查。
※系統確定送出後,即無法修改或重新登錄報名資格。
2.未登錄資料或未繳寄審查文件者,視同放棄參加本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考生不得異議。
3.本系統開放時間:103.5.7(星期三)10:00起至103.5.13(星期二)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3.5.13止)※【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參加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含優待加分比例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
1.103.5.22(星期四)10:00起開放查詢。
2.通過資格審查者可直接連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作業。
3.資格審查結果複查至103.5.23(星期五)12:00前。

報名系統

 

通過資格審查之所有考生 1.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須以「通行碼」先登入本系統,取得繳費帳號,並列印報名費繳款單,於103.5.22(星期四)10:00起至103.5.26(星期一)24:00前完成繳費後,才能上網報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 每筆匯款單僅限考生本人使用,不可合併繳費(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優待減免30%)
2.本系統開放時間:103.5.22(星期四)10:00起至103.5.27(星期二)17:00止;系統關閉後,僅提供收件查詢功能[列印功能保留至103.5.28(星期三)止]。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3.繳費成功2小時後,考生須重新登入系統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至多5個),並務必在103.5.27(星期二)17:00前完成「確定送出」。確定送出後才可列印完成報名確認單、報考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繳費單及信封封面。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選擇報考校系科(組)、學程。
4.考生須在103.5.28(星期三)前完成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款,並將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考之各甄審學校(郵戳為憑),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審。
甄審總成績查詢 所有報名考生 1.103.6.17(星期二)10:00起開放查詢。
2.甄審成績複查至103.6.18(星期三)12:00前。
甄審結果查詢 所有報名考生 1.103.6.20(星期五)10:00起開放查詢。
2.所有正取生及備取生均須至「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後,方取得入學資格。
3.甄審結果複查至103.6.23(星期一)12:00前。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

各校所有技優甄審錄取生(含正取生與備取生) 1.本系統開放時間:103.6.24(星期二)10:00起至103.6.26(星期四)17:00止;系統關閉後不再提供列印功能。
※【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
2.各校甄審結果公告後,考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校系科(組)、學程,均須以通行碼登入本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經統一分發錄取後,方取得入學資格。
3.完成系統志願序登記後,務必按下「確定送出」,方取得統一分發資格。未上網登記志願或僅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僅暫存未確定送出者,一律不予分發。完成確定送出後,請列印或下載就讀志願表留存。※ 系統確定送出後,將無法修改或重新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查詢 已完成登記就讀志願序之所有錄取生 1.103.7.2(星期三)10:00起開放查詢。
2.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至103.7.3(星期四)12:00前。
3.分發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完成報到【103.7.15(星期二)12:00前】;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