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資訊
  • 109.06.30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同時獲得本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錄取資格者,僅能擇一辦理報到。獲分發之錄取生若於本招生已完成報到且未於規定時間內聲明放棄者,即無法再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辦理報到,請分發錄取生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