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事項
  • 110.12.08
    111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說明如下:

    一、「均衡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

    1. 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2. 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3. 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為6分。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為兼顧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如下:

    1.  服務時數每4小時得1(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
    2. 適用參加111及11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