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事項
  • 110.09.06
    111學年度起,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分別於比序排名及同名次參酌比序之項目中,增列「 技能領域」為 第3比序項目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增列「 專精科目」為 第2比序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增列「 實習科目」為 第3比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