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事項
  • 106.11.24
    107學年度特殊選才採不分組,將「實驗教育組」、「技職特才組」合併為「特殊選才」招生。凡符合學歷(力)資格及招生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定之專業領域、特殊技能、經歷、專長或成就之報名資格條件者,得參加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或大學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一年級相關系科(組)、學位學程特殊選才聯合入學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