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3.09
    參加本招生之申請生,完成第一階段報名繳費後,僅(1)低收入戶(2)中低收入戶(3)已繳費未完成報名之申請生,得於105年3月23日前申請退費(郵戳為憑)。退費申請表,請至「下載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