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1.11
    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列為確診對象(輕症或無症狀)快篩陽性之考生,應依報名校系規定時間及方式參加指定項目甄審,請依甄審學校所訂之時間與方式,至甄審學校招生網站下載並填具「因應疫情到校指定項目甄審特殊需求申請表」及檢附證明文件向甄審學校提出申請,並主動通知甄審學校,以利甄審學校安排居護試場。另,同時請考生通知居住所在地衛政單位解除電子隔離,以順利前往甄審學校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