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24
    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112學年度起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科(組)、學程,在「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請詳閱本招生簡章附錄三「技職特才及實驗教育組」招生學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審辦法。